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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

来源:教务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05/10 08:54:22

为切实增强教职工的实践能力、业务能力和科研水平,营造和培育良好的科研、学术氛围,提高办学效益,不断提升学院的总体发展水平,根据学院实际,结合全院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特对《内江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和学术成果奖励办法》([2005] 81号)文件进行补充修订。

一、奖励范围:

1、正式出版的教科研学术专著;正式出版的教材。学院立项编写的工学结合教材。

2、国家正式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不含增刊)。

3、获得国家、省(部)、市(厅)级奖励的自然科学奖(含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星火奖)和社会科学奖(含论文、作品);获得国家、省(部)、市(厅)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攻关项目。

4、获得国家、省(部)、市(厅)级教育行政部门奖励的教学成果奖(含专业技能开发)。

5、获得国家、省(部)、市(厅、院)级奖励的科研课题;通过国家、省(部)级鉴定验收的结题课题。

说明: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系指党政管理机构、教育主管部门,不含各种协会和团体。

二、奖励办法

科研与学术成果表彰奖励按学年度进行。每学年末(每年7月份)对教职工上学年发表、编撰的论文、著述、教材以及其他成果进行汇总统计,按成果等级向有关人员进行奖励。

1、学术论文(只奖励第一作者)。

论文等级

奖励金额(元/篇)

发表

论文

A类核心期刊中《科学通报》、《中国科学》各辑、《中国社会科学》

10000

A类核心期刊

5000

B类核心期刊

3000

C类核心期刊

1500

D类核心期刊

1000

有公开刊号的高校学报

300

一般学术期刊 (系有国内统一CN刊号的学术期刊)、国际会议论文集

200

国内会议论文集

100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50

说明:①学术论文指在各级各类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以发布科学研究观点、成果为目的的论文,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等方面的论文;

②核心期刊级别以《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核心期刊目录》(见学院“科学研究”→“制度政策”网页)为准;

③同一篇学术论文,不重复计算奖金,只按该论文获得的最高奖金发放;

④与院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研究相配套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编著的著作、教材等,其相关费用若已经从项目资助经费中进行了开支,则不另行奖励;

⑤1500字以下的学术论文(考据除外)按以下标准奖励:核心期刊500元;一般学术性期刊及有公开刊号的学报100元;论文集50元;本院学报不予奖励。

⑥论文作者的单位署名,必须是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否则不予奖励。

2、 获奖论文(只奖励第一作者)

级别、奖励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4000

3000

800

省、部、委级

2000

1000

600

厅、局、市级

500

300

100

说明:①只奖励学院统一组织参加的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厅、科技厅等部门学术交流会议、年会、教学成果评比等并获奖的论文,未经学院批准取得的获奖论文,学院一律不进行奖励。

②如论文已发表,在发表论文奖励基础上另按获奖等级进行奖励。

3、 专著、编著、译著、科普图书、工具书、教材

专著、教材级别

奖励金额(元/部)

学术专著

(不少于8万字)

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专著

3000

一般性专著

1500

编著、译著、

科普图书、工具书

1—8万字以内

100

8—10万字

300

10—15万字

400

15—20万字

800

20万字以上

1500

教材

国家公开出版

主编

400

副主编

100

工学结合

校本教材

(不含指导书)

1—5万字以内

100

5—10万字

200

10—15万字

300

15万字以上

500

4、获奖专著、编著、译著、科普图书、工具书、教材

由我院主编的专著、教材获奖后,在上述奖励基础上另按获奖等级进行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获奖等级

奖励金额(元/部)

国家级

3000

省、部

1000

市、厅级

500

说明:①论文集的编著不在此奖励范围内;

②学术专著指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的有ISBN书号的学术专著;

③编著:指利用前人或他人已有的材料作整理、汇编、介绍,非自己独立完成全部内容,包括工具书、资料书、古藉整理和注释、译著等;

④若专著中有相关论文已获取论文奖奖金,则发放著作奖时将扣除论文奖金;

⑤重印、再版不再计发。修订版根据修订内容按比例计发;

⑥凡需要学院奖励的拟公开出版的专著、主编、参编的著作、教材等,必须通过学院组织专家审定其是否符合学院的建设与发展需要,提出是否奖励其出版的意见与建议,并报院学术委员会审批,否则不予奖励;

5、报纸上发表的论文

在国家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行的学术论文,按学术论文奖励。

6、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奖励的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和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攻关项目,按下列标准进行奖励。

等 级

金额(元)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50000

30000

10000

部、委、省级

10000

5000

2000

厅、局、市级

1000

800

500

说明:①该奖励是指以我院教职员工为主研,并在学院立项备案的科研成果,或以学院名义参与的并在学院立项备案的合作研究开发项目或成果;

②同一项目或成果获多级奖励的,按最高级别予以奖励。

7、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奖励的实用社会科学奖、专业技能成果奖和教学成果奖按下列标准进行奖励。

等 级

金额(元)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30000

10000

5000

省、部级

5000

3000

800

市、厅级

800

500

200

说明:①该奖项系指第一作者为我院教职员工,并在学院立项备案的科研成果;

②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指各级政府行政部门及相应级别的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全国高职教育研究会和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

8、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奖励的科研课题或国家级、省(部)级鉴定通过的结题课题,按下列标准进行奖励。

等 级

金额(元)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结 题

国家级

20000

10000

8000

1000

省、部级

8000

5000

2000

500

市、厅级

800

500

300

200

说明:获奖科研课题须是我院教职员工独立承担,并在学院立项备案的课题。

9、专利

类别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奖励标准(元/项)

2000

1000

500

说明:①必须以内江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科研成果才能申请专利奖;

②以内江职业技术学院为合作单位的科研成果申请获得的专利以上述标准的50%给予奖励。

三、科研成果申报及奖金发放程序

1、申报人在校园网上下载学院科研成果奖申报表;

2、在规定的时间内(每年6月底)向科教科报送科研成果奖申报表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科教科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后,报院学术委员会评审批;

4、获奖者如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行为,经核查确认后,学院撤消奖励,收回奖金,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本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电话:0832-2262348(院办)2265927(招生)2101395(成教)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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