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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9/14 10:53:04

各党总支(支部)、各部门:

2016年中秋、国庆两个节日即将来临,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防止“四风”反弹,扎实推进节日期间的反腐倡廉建设,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廉洁文明的节日氛围。现就加强两节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全体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务必做到以下七个“不准”:

1.不准用公款购送月饼、烟酒和其他土特产等礼品,不得收受用公款支付或有利益关系的对象赠送的月饼、烟酒及其他土特产品等节礼;

2.不准用公款安排、组织宴请和聚餐,不得接受公款宴请及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宴请;

3.不准违规发放节日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变相用电子礼品卡、微信红包等方式收送礼品、礼金;

4.不准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不得参加下属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对象提供的消费活动;

5.不准出入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高档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

6.不准违规借用、占用、租用有利益关系的对象的车辆,不得违反规定使用公车;

7、不准以任何方式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在“中秋”“国庆”期间,对发生违纪违规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执行“一案双查”,不仅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纪委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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