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力投入内江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扎实推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全院师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有力促进学院各项事业的健康稳步发展,进一步总结经验, 发扬成绩,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按照内职院党委〔2020〕46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共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文明单位、个人创建评比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决定在全院开展文明处室、文明系(部)、文明个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对象
1.文明处室创建对象为学院各党群职能部门、行政职能部门、后勤部门、教学辅助机构。
2.文明系(部)创建对象为学院各教学机构。
3.文明个人创建对象为学院所有教职工。
文明班级、文明寝室、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创建和评比以学工部、院团委的通知为准。
二、创建程序
1.申报
请申报的集体和个人于11月6日前将《2020年度中共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文明处室、文明系(部)、文明个人申报表》报送学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院文明办),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申报材料电子版请通过OA发送至党委宣传部张丹处。
2.复核
2021年1月—2月,申报的集体和个人对照《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文明处室考核细则》《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文明系(部)考核细则》《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文明个人考核细则》进行自评。再由院文明办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材料复核,复核后进行综合评定,在综合评定过程中听取有关部门、学院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意见,按照考核细则逐项打分,根据要求提出候选名单。
三、评选要求
1.学院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程序,组织评选活动。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体现出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各处室、各系(部)要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评选活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2.评选过程要公开、透明,要对评选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进行公示,认真接受群众监督。
联系人:张丹
附件:
1.2020年度中共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文明处室、文明系(部)、文明个人申报汇总表
2.2020年度中共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文明处室、文明系(部)、文明个人申报表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