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七届高等教育四川省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川教[2012]159号)精神(见附件),为做好我院2012年四川省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材料上报时间。请务必在2012年9月5日以前,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将申报书的电子和纸质材料交教务处,以便进行预选和汇总。
2.相关文件及表格。成果奖申报书及其填表说明详见附件。
3.请各部门领导及成果负责人高度重视、充分组织,结认真梳理、整合本部门已有成果,打造具有竞争力的高水平成果,学院汇总申报材料后,将组织校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推荐等级,对研究基础薄弱、材料准备不充分、整合不到位、总结不深入的项目,学院将不予推荐。
4.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推荐项目须进行成果鉴定,相关项目成果鉴定教务处科教科将协助组织,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