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七年十一月十五日,学院召开全院干部大会, 部署行风评议工作。学院党委书记、院长衡代清同志主持会议并提出具体要求,学院纪委书记张钦哲同志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纠风办联合下发的川教[2007]259号文件和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在大会上宣读了内江职院党委发[2007]63号文件。
我院按文件要求成立了行风评议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衡代清同志任组长,纪委书记张钦哲同志任副组长,各系党总支书记、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审处,具体处理行风评议日常工作。
行风评议工作的开展分三个阶段进行:(1)2007年10月至2007年11月30日为宣传动员阶段;(2)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3)2008年5月1日至2008年9月20日为评议整改阶段。
评议重点在四个方面:一是依法办学情况;二是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收费行为的情况;三是师德师风建设和廉洁治校情况;四是学院民主管理状况。整个评议工作坚持“综合治理、重点突破”的方针,采取统一组织,上下联动,面向社会,师生参与,通过开展自查自纠、交叉检查等方式,从查找学院的校风校纪、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摸清情况,剖析原因,进行整改。